项目简况
|
||||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沧州金长兴石油产品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
评价类别
|
重大危险源评估
|
|||
项目简介
|
沧州金长兴石油产品有限公司位于南大港管理区二分区北侧,成立于2011年10月10日,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为王宝芹,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为43313.04㎡。库区原储存的油品为溶剂油、燃料油、渣油、沥青,于2014年10月27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溶剂油。
由于市场原因及公司发展需要,该公司对厂区南部轻油储罐进行了物料储存变更技改,同时对轻油储罐区的相关工艺、自控、电气以及配套设施等相关安全设施进行了设计、验收。技改后包括5座3000m3沥青储罐、4座3000m3渣油储罐、3座1800m3柴油储罐、3座1000m3柴油储罐、2座1800m3汽油储罐、2座1000m3汽油储罐、1座1800m3溶剂油储罐、1座1000m3溶剂油储罐。库区总库容为2.355万立方米,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50074-2014)第3.0.1条规定,该油库属于三级石油库。
该公司技改前溶剂油储量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并于2014年9月22日取得了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出具的《河北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证号:(沧)安监重备字[2014JWH0033])。该公司库区技改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量、储存介质均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辨识、评估、分级。
|
|||
参加人员简介
|
||||
所承担的工作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
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齐维霞
|
1500000000100159
|
HB-PJ-2012-1542
|
|
项目组成员
|
周静懿
|
1200000000301359
|
HB-PJ-2013-1871
|
|
白立峰
|
1600000000300297
|
HB-PJ-2016-2413
|
||
张卫
|
1600000000200253
|
HB-PJ-2016-2420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齐维霞
|
1500000000100159
|
HB-PJ-2012-1542
|
|
报告审核人
|
黄荣艳
|
1500000000301480
|
HB-PJ-2016-237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新华
|
1600000000200244
|
HB-PJ-2012-1543
|
|
技术负责人
|
冯建柱
|
0800000000207326
|
HB-PJ-2008-341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第一次现场
|
人员
|
齐维霞、周静懿、张卫
|
|
时间
|
2016年12月10日
|
|||
主要任务
|
收集资料、考察项目周边情况、平面布置、建筑物情况
|
|||
第二次现场
|
人员
|
|
||
时间
|
|
|||
主要任务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6年12月22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