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捷升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纯光电材料项目(一期)--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2019年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9-24 10:20:06 点击量:

 

项目简况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河北捷升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纯光电材料项目(一期)

评价类别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

项目简介

河北捷升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2150万元于河北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建设高纯光电材料项目。本项目于2019912日在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沧港审备字[2019]140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高纯光电子级碳酸钙1200t、高纯光电子级二氧化钛2000t。本项目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成投产后年产高纯光电子级碳酸钙1200t;二期建成投产后年产高纯光电子级二氧化钛2000t。本项目一期建设综合楼、门卫一、门卫二、动力车间、生产车间一、仓库一、仓库二、多效蒸发区、罐区、地磅、消防水池、消防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及雨水提升池、循环水池等,二期建设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仓库三以及罐区3台容积为20m3的四氯化钛储罐。

本项目建设内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中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第22条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中相关内容,为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本次综合分析对象为河北捷升福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纯光电材料项目(一期),即年产高纯光电子级碳酸钙1200t项目,综合分析范围为高纯光电材料项目(一期)厂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工艺过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公用工程等方面的内容。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不在本次综合分析范围内;项目所涉及的职业卫生、物料厂外运输不包括在本次综合分析范围内。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国务院令[2005]445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本项目产品高纯光电子级碳酸钙、副产品氯化铵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生产使用的液氨(CAS7664-41-7)、氨溶液[21%]CAS1336-21-6)、水处理设备使用的氢氧化钠(CAS1310-73-2)、盐酸(CAS7647-01-0)为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盐酸为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液氨为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本项目使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列入典型工艺中,故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属于新建化工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安委办[2008]26号)关于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的要求,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本项目拟采用DCS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行业代码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修正)(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57号)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农业部公告[2013]9号),本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液氨在《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内,最低年设计使用量360/年,本项目液氨年设计使用量为91/年,小于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数量标准,故该公司不属于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13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国家安监总局令[2010]36号)的规定,该公司按要求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

20193月,该公司委托河北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综合分析技术咨询单位,河北圣力安全与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综合分析小组。综合分析小组仔细研读项目简介及其它有关资料,通过现场调查、资料分析,在对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固有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为避免事故发生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为本项目今后的安全运行提供指导和保障,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

参加人员简介

所承担的工作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王  磊

1100000000100174

HB-PJ-2008-339

项目组成员

王  蕊

1600000000300289

HB-PJ-2016-2418

王文娟

1800000000300201

HB-PJ-2017-2562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  蕊

1600000000300289

HB-PJ-2016-2418

报告审核人

尹福成

0800000000207323

HB-PJ-2008-33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吕新华

1600000000200244

HB-PJ-2012-1543

技术负责人

齐维霞

1500000000100159

HB-PJ-2012-1542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第一次现场

人员

王磊、王蕊

时间

2019.3.15

主要任务

收集资料、考察项目现场、周边情况,

 

第二次现场

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报告提交时间

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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