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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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沧州树江食用油制造有限公司搬迁安置新厂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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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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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沧州树江食用油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沧州经济开发区九河东路58号,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日,于2019年4月28日取得现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1799596780B。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孙树江,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调味料(半固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食用植物油;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 沧州树江食用油制造有限公司原址位于沧州市开发区小园,因原厂厂址在政府征地范围以内,现投资1780万元在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九路与九河东路交口建设搬迁安置新厂建设项目。 该项目于2018年10月22日取得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沧开发经发备字[2018]48号);于2018年5月22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3090420180004号);于2018年6月15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证号:冀(2018)沧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450号)。 该项目产品为芝麻油、芝麻酱、熟芝麻,原材料为芝麻,采用天然气作为炒籽滚筒燃料。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涉及的燃料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序号:2123,CAS号:8006-14-2)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产品及原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使用的燃料天然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常白班工作制,该项目主要负责人孙树江及安全管理人员孙树田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培训,已取得安全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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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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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的工作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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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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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 卫 |
1600000000200253 |
HB-PJ-2016-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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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郭 魁 |
S011013000110193000387 |
HB-PJ-2019-2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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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立峰 |
S011013000110192000453 |
HB-PJ-2016-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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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白立峰 |
S011013000110192000453 |
HB-PJ-2016-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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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 欣 |
S011013000110192000383 |
HB-PJ-2016-2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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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新华 |
S011013000110191000192 |
HB-PJ-2012-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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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齐维霞 |
1500000000100159 |
HB-PJ-2012-1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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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第一次现场 |
人员 |
张卫、白立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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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9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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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收集资料、考察项目周边情况、平面布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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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现场 |
人员 |
张卫、白立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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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9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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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复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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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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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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