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李福台加油站项目 2017年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7-4-14 13:59:25 点击量:

项目简况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泊头市李福台加油站项目
评价类别
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泊头市李福台加油站位于泊头市李福台村,为集体经营单位(非法人),负责人李桂长,成立日期为1996年5月17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8173872949820;于2015年9月23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为油零售证书第冀JB0011号,批准经营范围为汽油、柴油、煤油的零售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9月23日;于2014年3月24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冀沧安经字[2014]E00005,该证将于2017年3月23日到期,现申请换发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该站于2014年2月改建完成,并通过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加油站加油区设有汽油单枪加油机2台,柴油单枪加油机2台;油罐区设有容积为18m3的卧式埋地汽油罐2个,容积为18m3的卧式埋地柴油罐2个,油罐总容积为54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的规定,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该站改建后设置了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高液位报警系统
参加人员简介
所承担的工作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张金玲
1600000000200102
HB-PJ-2016-2421
项目组成员
王 欣
1600000000300287
HB-PJ-2016-2419
芦 浩
1500000000300937
HB-PJ-2016-2368
评价报告编制人
王 欣
1600000000300287
HB-PJ-2016-2419
报告审核人
尹福成
0800000000207323
HB-PJ-2008-33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周静懿
1200000000301350
HB-PJ-2013-1871
技术负责人
齐维霞
1500000000100159
HB-PJ-2012-1542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第一次现场
人员
王欣、芦浩
时间
2016年11月21日
主要任务
收集资料、考察项目周边情况、平面布置情况
第二次现场
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报告提交时间
2017年1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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