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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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沧州渤海新区盐珍坊食品有限公司粉洗精制盐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
评价类别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 |
项目简介 |
沧州渤海新区盐珍坊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沧州渤海新区航运中心大厦5楼505室,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92MA0901CT6R。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贾燕瑞,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销售。 沧州渤海新区盐珍坊食品有限公司拟在沧州渤海新区翠园路以西,创新路以南投资建设粉洗精制盐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粉洗精制盐7万吨。该项目于2017年10月10日在沧州渤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备案编号:沧渤经备字[2017]192号,后进行了备案变更,备案编号:沧渤经备字[2018]113号);于2018年2月23日取得沧州渤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130901201800026号。 该项目产品为粉洗盐,原材料为原盐、水,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气热干炉的燃料。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项目不涉及剧毒化学品,项目涉及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序号:2123,CAS号:8006-14-2)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原料、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国务院令[2005]第445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使用的燃料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文)及《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文),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5年修正)》(国家安监总局令[2012]第57号)第二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该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不适用此办法,该项目不属于办理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企业。 |
参加人员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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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的工作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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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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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张 卫 |
1600000000200253 |
HB-PJ-2016-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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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白立峰 |
1600000000300297 |
HB-PJ-2016-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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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贵芳 |
1600000000300265 |
HB-PJ-2016-2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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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 卫 |
1600000000200253 |
HB-PJ-2016-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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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周静懿 |
1800000000200118 |
HB-PJ-2013-1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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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负责人 |
吕新华 |
1600000000200244 |
HB-PJ-2012-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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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袁永先 |
1100000000100156 |
HB-PJ-2008-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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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第一次现场 |
人员 |
张卫、白立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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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18.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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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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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现场 |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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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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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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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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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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