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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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庄分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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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类别 |
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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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乐寿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位于献县城南工业区106国道东单桥村,成立于2007年10月9日,于2019年11月21日取得现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96677071942,法定代表人为李便允,注册资本为8155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肉鸭养殖(限分支机构);肉鸭屠宰、加工、冷藏、销售;配合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生产(限分公司)销售;粮食收购销售(限分公司);种鸭繁育、雏鸭及种蛋生产(限分公司)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肉鸭屠宰线及配套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建屠宰厂区及饲料厂区,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建设饲料成品库(位于饲料厂区)、鸭肉屠宰制胚车间及附属工程(位于屠宰场区)、新上日屠宰7.5万只肉鸭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位于屠宰场区);第二期:新上日屠宰7.5万只肉鸭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位于屠宰场区);第三期:建设屠宰厂区综合楼(位于屠宰场区)。项目建成后年屠宰肉鸭4500万只。工厂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 屠宰场区建成后由河北乐寿鸭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庄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该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献县郭庄镇杨尧京村(东固路东约240米,尧京干渠北100米),成立于2020年10月21日,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现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9MA0FL6Y164,法定代表人为张磊,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肉鸭养殖;肉鸭屠宰、加工、冷藏、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分公司一期工程劳动定员550人,郭庄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磊为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公司设置了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安全部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7名,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压力容器操作工、叉车工、制冷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全部经过有关单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了操作证。其余人员经公司内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后上岗。公司组织机构包括安全部、财务部、采购部、仓储部、行政部、放养部、销售部、质管部、生产部等。 该公司制定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 该公司一期工程涉及的原料为毛鸭,产品为分割鸭,辅料为食品级蜡,制冷用制冷剂为液氨,锅炉燃料为天然气,污水处理药剂为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复合高效除磷剂、次氯酸钠(有效氯10%)。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公司涉及的液氯、天然气、次氯酸钠为危险化学品;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该公司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21修正)》,该公司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公司涉及的液氨,天然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公司涉及的液氨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18)辨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经辨识,该公司制冷机房液氨储存量构成危险化学品四级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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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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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的工作 |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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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资格证书编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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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负责人 |
袁永强 |
2002000000100391 |
袁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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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组成员 |
孔祥靖 |
1700000000300379 |
孔祥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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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秀荣 |
2002000000201993 |
褚秀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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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 腾 |
1800000000300182 |
赵 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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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褚秀荣 |
2002000000201993 |
褚秀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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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评审人 |
王 欣 |
S011013000110192000383 |
王 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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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新华 |
S011013000110191000192 |
吕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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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维霞 |
1500000000100159 |
齐维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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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
第一次现场 |
人员 |
袁永强、褚秀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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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1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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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收集资料、考察项目周边情况、平面布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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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现场 |
人员 |
袁永强、褚秀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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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21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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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复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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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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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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