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临港永兴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2021年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1-9-20 12:44:26 点击量:

项目简况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沧州临港永兴化工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

评价类别

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项目简介

沧州临港永兴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17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9313081848542,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张宝东,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注册地址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一路东,该公司占地面积61310.88㎡,投资275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次氯酸钠及8万吨氯化石蜡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年产10万吨次氯酸钠溶液装置。该项目一期工程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于2018108日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许可意见书》(沧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8]35号);安全设施设计报告于2019年1月11日通过专家审查并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许可意见书》(沧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9]03号)。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并于2021年5月开始试生产。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产品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大于5%)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料液氯、30%氢氧化钠溶液为危险化学品,其中液氯属于剧毒品。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修正)》,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项目涉及的液氯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依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项目涉及的液氯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修正)》(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第40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应急[2017]83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18)辨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经计算该公司液氯库的液氯储存量构成危险化学品级重大危险源。

参加人员简介

所承担的工作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吕新华

S011013000110191000192

HB-PJ-2012-1543

项目组成员

齐维霞

1500000000100159

HB-PJ-2012-1542

张德智

1500000000302259

HB-PJ-2018-2663

 

袁永强

2002000000100391

HB-PJ-2019-2811

 

  

1600000000200253

HB-PJ-2016-2420

评价报告编制人

  

1600000000200253

HB-PJ-2016-2420

报告审核人

尹福成

0800000000207323

HB-PJ-2008-33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徐小青

S011013000110191000249

HB-PJ-2012-1546

技术负责人

  

1100000000100174

HB-PJ-2008-339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第一次现场

人员

吕新华、张卫

时间

2021年7月2日

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第二次现场

人员

吕新华、张卫

时间

2021年9月10日

主要任务

复查现场

报告提交时间

20219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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