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2019年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20 16:02:55 点击量:

项目简况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

评价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报

项目简介

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位于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化工大道以南、经四路以东,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潘桂明,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培南中间体(多尼培南、比阿培南、泰比培南)、替尼中间体(托法替尼、伊鲁替尼)、泰诺福韦、利奈唑胺、五氯苯腈、医药试剂的生产,新药研发中试,技术转让,销售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沧州达峰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2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占地面积13814.35㎡,总投资10141.46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车间、原料库、综合办公楼、门卫及其他配套建筑,购置反应釜、离心机等仪器设备

该项目劳动定员22人,执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吴翔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公司聘任了安全总监,设置了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均经过培训取得了合格证。压力容器操作工、仪表自动化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全部经过有关单位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了操作证。其余人员经公司内培训后上岗。公司组织机构包括质保部、生产部、技术部、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等。

该公司制定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该项目生产8种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2种危险化学品,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原辅料及无储存经营的化学品中涉及28种危险化学品,其中氯、甲基磺酰氯属于剧毒化学品,乙酸乙酯、甲醇、甲苯、氯、环氧乙烷(无储存经营)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丙酮、盐酸、硫酸、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该项目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该项目比阿培南侧链第八步反应涉及氧化工艺,五氯苯腈生产涉及氯化工艺,但均未被列入典型危险工艺,因此不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该项目因生产工艺中涉及溶剂回收环节,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中,安全条件评价阶段和安全设施设计阶段均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5号)要求进行。依据《关于医药制造业使用溶剂是否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函》(冀安监管三函[2018]31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不再将使用的溶剂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发证范畴。因此,该项目应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国家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

本项目属于其中的医药制造业,使用的氯、甲醇、乙酸乙酯、甲苯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内,其中甲醇、乙酸乙酯、甲苯均为溶剂不再纳入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发证范畴本项目氯的使用量未达到需办证使用量标准,因此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参加人员简介

所承担的工作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姓名

资格证书编号

从业登记编号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刘金明

0800000000207281

HB-PJ-2010-1248

项目组成员

李新辉

0800000000306051

HB-PJ-2009-821

张  卫

1600000000200253

HB-PJ-2016-2420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新辉

0800000000306051

HB-PJ-2009-821

报告审核人

郑孟胜

0800000000208245

HB-PJ-2008-3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徐小青

1600000000200203

HB-PJ-2012-1546

技术负责人

  磊

1100000000100174

HB-PJ-2008-339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情况

第一次现场

人员

李新辉、张卫

时间

2019.4.20

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第二次现场

人员

李新辉、张卫

时间

2019.10.8

主要任务

现场问题复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1911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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